19. 下列哪個作法屬於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所規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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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努力 國三下 (2015/10/0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10961號函辦理。二、次依本注意事項第22點第1項第4款規定,「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係為教師一般管教措施之一。三、教師基於輔導管教目的,要求學生進行書面自省時,相關的執行程序務必嚴謹完備。例如:將學生狀況及安排書面自省一事預先告知家長;另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不應於上課時間要求學生寫自省書;教師亦不應對學生書面自省內容預設立場,應尊重學生書寫意願及其書面自省內容等。四、學校負有調查學生犯錯或偏差行為事實經過之責任,不應基於調查事實之需要,逕予要求學生配合撰寫「事件經過紀錄表」等類此表件。惟學校基於釐清事件發生經過及學生犯錯事實.....看完整詳解 |
3F Gibbs Jethro 高三下 (2017/07/16)
法規名稱: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 民國 105 年 05 月 20 日 發布 ) 第一章 總則一、規範目的 教育部為協助學校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落實教育基本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學校訂定之程序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 前項學... 查看完整內容 | |
4F Gibbs Jethro 高三下 (20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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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笑笑 (2024/03/21)
法規名稱: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5 日
二十三、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 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口頭糾正。 (三)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 (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協請處理。 (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要求 其打掃環境)。 (十)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