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2/14)是非題 701-750#125503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743 採購法第31條第2項關於不予發還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之情形,機關不可於招標文件中增列其他情形。如未於招標文件中規定不發還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之情形,不得逕依該條規定處理。(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