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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臺灣土地銀行一般金融人員及專業人員_五職等: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票據法】#98359 | 科目: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臺灣土地銀行一般金融人員及專業人員_五職等: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票據法】#98359

年份:106年

科目: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75.就票據之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匯票背書人,對於前手之追索權,自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B)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C)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D)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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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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