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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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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選 6職等-一般行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1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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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選 6職等-一般行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19379 |
科目:
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選 6職等-一般行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19379
年份:
103年
科目:
銀行◆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75.王中簽本票予 A,經 A 將「王中」變造為「王申」後,交付丙清償債務,丙得請求何人對票據負責?
(A) 因票據之簽名為王申,非王中,應由王申負責
(B) 王中業已簽名,雖經變造為王申,其不因票據變造而影響原有簽名人之責任
(C) A 係變造人,自應由其負票據責任
(D) 王中簽名已被變造而失效,王申未簽名,故兩者均不負責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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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Kuan Tsai
B1 ·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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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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