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下列何者非為商標不得註冊之事由?
(A) 部分為發揮商品或服務之功能所必要者
(B)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C) 除權利人同意外,商標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經
判決確定者
(D) 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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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 B(5), C(12), D(40), E(0) #2311119
統計: A(83), B(5), C(12), D(40), E(0) #2311119
詳解 (共 2 筆)
#5775633
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註冊: 一、僅為發揮商品或服務之功能所必要者。 二、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國徽、國璽、軍旗、軍徽、印信、勳章或外國國旗,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依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第三款所為通知之外國國徽、國璽或國家徽章者。 三、相同於國父或國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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