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臺灣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57889
年份:105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76.支票執票人為付款提示時,關於付款提示之期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發票地與付款地皆在台北市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B)發票地在台北市與付款地在台中市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C)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國家內者,發票日後一個月內
(D)發票地在美國,付款地在台灣,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130 條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