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升任分類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地政:2.民法(總則編及物權編)#96929 | 科目: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升任分類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地政:2.民法(總則編及物權編)#96929

年份:104年

科目: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

76.甲分別向乙丙丁三人各借款新臺幣 200 萬、100 萬及 50 萬元,並就其所有之 A 屋先後設定抵押權給乙丙丁,請問乙 丙丁三人抵押權之次序,應如何定之?
(A)依債權成立之先後
(B)依債權金額之大小
(C)依抵押權登記之先後
(D)依乙丙丁三人之協議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054024
未解鎖
第 865 條 不動產所有人,因擔保數...
(共 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