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學校為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阿摩線上測驗
2F 小乖 大一下 (2018/11/1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民國102 年 12 月 04 日
第 3 條 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B)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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