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雇主應負之工資終結補償責任為何? (A)..-阿摩線上測驗
1F syuan 大三下 (2018/06/08)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 主應按其平...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