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甲擬請求乙返還借款,深恐乙將唯一的銀行存款脫產,於起訴前甲得聲請法院為如何之處理?
(A) 假扣押
(B) 假執行
(C) 假處分
(D) 假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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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91), B(99), C(317), D(35), E(0) #204523

詳解 (共 6 筆)

#490045

一、假扣押是「保全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強制執行。
二、假處分則是對「金錢以外」之請求先為保全之強制執行。
三、假執行是會進入到實質執行程序。

「假扣押」、「假處分」只是預防債務人脫產的一種手段,並不會真正處分掉債務人財產。而「假執 行」則是實質進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以清償債務人所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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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490
假扣押→金錢
假處分→金錢以外
假執行→實質執行程序 ex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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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77
所謂「假扣押」是指債權人在民事訴訟還沒起訴或起訴後判決確定前,為了確保金錢債權可獲清償,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進而聲請假扣押的強制執行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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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78
所謂「假扣押」是指債權人在民事訴訟還沒起訴或起訴後判決確定前,為了確保金錢債權可獲清償,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進而聲請假扣押的強制執行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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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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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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