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下列何者屬行政罰法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
(A)禁止出入港口
(B)對於欠稅之納稅義務人限制出境
(C)要求回收過期食品
(D)通知限期改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0), B(56), C(26), D(40), E(0) #2856547
統計: A(160), B(56), C(26), D(40), E(0) #2856547
詳解 (共 4 筆)
#5587467
5. 對行政秩序罰與行政執行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 行政秩序罰的種類較 多,有罰鍰、停止營業…等,而行政執行罰有怠金、代履行、直接強制等
(B) 行政秩序罰所依據者為個別之行政法規,行政執行罰主要以行政執行法為依 據
(C) 行政秩序罰係對於違反行政上義務者,予以制裁為目的;行政執行罰以 促使義務人將來履行其義務為目的
(D) 行政罰與執行罰均可反覆行使〔92 身 心五等〕
ㅤㅤ
答案:D
4
0
#5587477
| 行政罰法 | 行政執行法 | |
| 定義 |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 |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
| 處罰 |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