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條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 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 善規劃,並作標示。
77.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於物料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