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增第5條第4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78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77.憲法法庭應如何組成?(A)由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組成(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