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77.甲執有乙簽發、丙銀行為付款人之記名支票乙紙,甲背書委託丁取款,則對於該支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丁得再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背書予戊
(B)丙銀行可以對於甲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對抗丁
(C)丁得行使支票上之一切權利
(D)該支票並非平行線支票,不得委任取款
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
103 年 - 103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一般行員(櫃檯組、外務組)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17231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75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Zoe Lo
大二上 (2015/06/26)
第40條(委任取款背書)
執票人(甲)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而為背書
時,應於匯票上記載之。
前項
被背書人(丁),得行使匯票上一切權利-C
,並
得以同一目的更為背書(戊)-A
。
其次之被背書人所得行使之權利,與第一被背書人同。
票據債務人(丙)對於受任人(丁)所得提出之抗辯-B
,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77.甲執有乙簽發、丙銀行為付款人之記名支票乙紙,甲背書委託丁取款,則對於該支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