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醫院輻射防護人員不足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醫院應立即停止輻射作業
(B)醫院內無適當人選時,得聘請從事輻射防護訓練機構向主管機關報備之人員兼任
(C)若以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聘請執行輻射防護管理業務之兼職輻射防護人員,兼職期間每次不得超過1年
(D)若以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聘請執行輻射防護管理業務之兼職輻射防護人員,同一期間以兼任2家為限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11 條輻射防護人員不足設置標準時,...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篆編p477 兼職期間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