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45 條(第三人利益契約)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要保人為自己之利益而訂立。
31 要保人得不經委任,為他人之利益訂立保險契約。受益人有疑義時,應推定要保人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