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3487法官發現審理的案件曾經判決確定,法官就該案件應為: (A)無罪判決(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