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自行車不屬於「動力交通工具」:因此不適用185-3第1項(醉態駕駛罪)、第2項(醉態駕駛致死罪)100年5月31日 法檢字第 1000014063 號函示動力交通工具之範圍如下:『刑法第 185 條之 3 之「動力交通工具」,係指交通工具之推動是以電力或引擎動力等作用者,至其為蒸汽機、內燃機,抑或係柴油、汽油、天然氣、核子、電動,均非所問。第185-3 條 (不能安全駕駛罪)I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
越野自行車不屬於「動力交通工具」:因此不適用185-3第1項(醉態駕駛罪)、第2項(醉態駕駛致死罪)100年5月31日 法檢字第 1000014063 號函示動力交通工具之範圍如下:『刑法第 185 條之 3 之「動力交通工具」,係指交通工具之推動是以電力或引擎動力等作用者,至其為蒸汽機、內燃機,抑或係柴油、汽油、天然氣、核子、電動,均非所問。第185-3 條 (不能安全駕駛罪)I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II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III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2933醉酒的甲高速騎越野自行車。不小心竟將八十歲老婦撞死;則: (A)甲犯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