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80我國法律規定,對於何人不得宣告褫奪公權?
(A)民法所規定之成年人
(B)未成年人但已結婚者
(C)少年事件處理法所規定之少年
(D)刑法所規定之公務員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inwin 高三下 (2015/12/08)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78條:I   對於少年不得宣告褫奪公權及強制工作。II  .....看完整詳解
2F
Eder Tpc 小六上 (2016/05/11)
補充: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
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5條:
II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之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
3F
宥勳-初等已上 大四上 (2017/10/15)

我的解法~~~

褫奪公★★★★★,...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石米 高三上 (2019/09/08)
#刑法第十八條#
未滿十四歲的人如果違法,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違法行為,得減輕其刑;
年滿十八歲,就要負起完全的刑事責任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兒童」是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少年」是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民法#

最低訂婚年齡是17歲
最低結婚年齡是18

#民法第十三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滿二十歲為成年。」(十二條)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有包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

二十三歲則擁有被選舉權。

#考選部辨理各項國考,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並符合各該等級、考試規定之應格資格者,即得報考。 

2380我國法律規定,對於何人不得宣告褫奪公權? (A)民法所規定之成年人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