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 平等權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5條 生存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6條 訴訟權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2285下列何者非屬於憲法第二章所例示規定的權利? (A)平等權(B)自主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