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O
原告:請求買賣價金,判決駁回>>形式不服說,可上訴
被告:清償抗辯,無理由 >>實體不服說,可上訴
抵銷抗辯,有理由
②X
原告:請求買賣價金
被告:關係不存在抗辯,無理由 >>無上訴利益
時效抗辯,有理由,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③X
88訴訟費用之裁判,非對於本案裁判有上訴時,不得聲明不服
④O
440上訴不變期間20日前,但可送達前上訴
78 下列關於上訴之敘述中,何者為正確之組合? ①原告依買賣關係請求被告給付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