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山坡地供農業使用者,「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以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
母岩性質等項目為基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可利用限度分為宜農、牧地、宜林地、加強保育地等類別
(B)坡度分為六級,一級坡為加強保育地,六級坡為宜農牧地
(C)土壤有效深度係指從土地表面至有礙植物根系伸展之土層深度,超過90 cm 為甚深層
(D)土壤沖蝕程度由土地表面所呈現之沖蝕徵狀與土壤流失量決定之,表土流失量25%以下屬於輕微
沖蝕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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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未解鎖
第三條 山坡地土地之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