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2/14)選擇題 51-100#125510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78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但有下列何種情形不在此限?
(A)該採購涉及統包,以增加廠商競爭者。
(B)預估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競爭不足,規定廠商不得為不同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反不利競爭者。
(C)其他經上級機 關認定者。
(D)採最有利標決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