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專技高考_助產師:助產學(一)(包括助產學緒論、生殖系統的解剖與生理、產前護理、分娩期護理、產後護理、新生兒護理)#36354
年份:104年
科目:助產學(一)(包括助產學緒論、生殖系統的解剖與生理、產前護理、分娩期護理、產後護理、新生兒護理)
78.有關助產人員執業相關法律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助產人員執業執照更新的規定,應每六年接受繼續教育 150 小時
(B)助產機構負責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指定助產人員代理,代理期間最長不能超過二年
(C)助產機構停業、歇業或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之三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
照機關備查
(D)未取得助產人員資格,擅自執行業務者,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
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