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得僱用視覺功能障礙者於特定場所從事非醫療按摩工作。醫療機構、車站、民用航空站、公園營運者及政府機關(構),不得提供場所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50046&flno=46
78.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指出,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可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