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22條(廢止程序及失效日期)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1779命令之廢止應由何人或何機關為之? (A)行政院(B)原發布機關(C)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