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 539 號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 判,不受任何干涉。」除揭示司法權獨立之原則外,並有要求國家建立完備之維護審判獨立制度保障之作用。
又憲法第八十一條明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 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旨在藉法官之身分保障,以維護審判獨立。
凡足以影響因法官身分及其所應享有權利或 法律上利益之人事行政行為,固須依據法律始得為之,惟不以憲法明定者為限。若未涉及法官身分及其應有權益之人事行政行為,於不違反審判獨立原則範圍內,尚 非不得以司法行政監督權而為合理之措置。
1202下列關於司法之敘述那項是錯誤的? (A)法官應超出黨派 (B)法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