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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38有關我國現行憲法中覆議制度與不信任制度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兩者均為立法院對抗行政院之制度設計
(B)覆議案與不信任案均由立法院向行政院提出
(C)覆議案與不信任案均須經一定人數以上立法委員之連署,方能成案
(D)覆議案與不信任案之通過,均須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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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大一下 (2016/11/18)
(D) 憲法增修條文§1 第二項 第二款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憲法增修條文§3 第二項 第三款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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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大一下 (2016/12/12)

(D)

憲法增修條文§1 第二項 第二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憲法增修條文§3 第二項 第三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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