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53下列關於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所定立法院對行政院之不信任案提出之要件,何者為錯誤?
(A)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B)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連署
(C)不信任案未獲通過者,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D)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小承 大四下 (2017/05/19)
憲增第三條部分條文: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上榜只是新的開始 大四下 (2018/03/06)
應為1/3連...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TJL 大三上 (2021/07/05)
1053下列關於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所定立法院對行政院之不信任案提出之要件,何者為錯誤? 
(B)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連署❌(更正:三分之一以上)


第3 條 (行政院)

I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II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
查看完整內容
4F

1053下列關於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所定立法院對行政院之不信任案提出之要件,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