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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官 - 憲法與立國精神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其成立之法源基礎 為何?
(A) 憲法第二條(主權在民)
(B) 憲法第三十七條(總統公布法令權)
(C) 憲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職權)
(D) 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修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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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張蓉 國二下 (2015/07/01)
第 174 條 (修憲程序)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 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 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 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2.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其成立之法源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