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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1.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五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船長 高三下 (2015/04/27)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原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時效為5年。惟民國102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
 (第1項)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2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第3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2F
ching 國三上 (2015/06/06)
所以答案可能是五或是十五囉?
3F
白白 大三上 (2015/06/06)
有15嗎!原則是5年 例外情況請求權如果是人民因為比較不知道法律所以延長至10年吧

51.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幾年間不行使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