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刑事判決確定後,如發見該案件認定犯罪事實與其所採用之證據顯屬不符,依實務見..-阿摩線上測驗
1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02/22)
(A)如係文字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不得以裁定更正(X;「得」以裁定更正) (B)如非文字誤寫,且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以上訴糾正其法律錯誤(X;以「非常上訴」糾正其法律錯誤) (C)如非文字誤寫,且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致影響於事實之確定,具有再審原因者,可依再審程序聲請再審(O) (D)如係文字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得提起非常上訴糾正其法律錯誤(X;「不得」提起非常上訴糾正其法律錯誤。應裁定更正) 解釋字號:釋字第146號 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65 年 07 月 23 日 解釋爭點:刑事判決確定後,發見認定之事實與證據不符時之救濟? 解釋文:刑事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認定犯罪事實與所採... 查看完整內容 |
2F 笑逐 高二下 (2023/07/24)
樹狀筆記架構: 爭點:刑事判決確定後,發見認定之事實與證據不符時之救濟 解釋文 概述:發現犯罪事實與證據顯屬不符為審判違背法令 救濟方式1:得提起非常上訴 救濟方式2:若具有再審原因,可依再審程序聲請再審 理由書 一般情況:犯罪事實與證據不符,認為審判違背法令,可提起非常上訴 特殊情況:如文字誤寫但不影響全案情節與判決本旨,可依相關解釋更正 非常上訴審處理:按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糾正法律錯誤 再審程序:如審判違背法令影響事實確定且具有再審原因,可依再審程序聲請再審司法院...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