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民事判決之主文內容為「准原告與被告離婚」時,此判決可稱為:
(A)給付判決
(B)形成判決
(C)確認判決
(D)撤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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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483), C(155), D(15), E(0) #913923
統計: A(22), B(483), C(155), D(15), E(0) #913923
詳解 (共 1 筆)
#1197611
給付判決:命被告為一定給付、作為或不作為之判決
例:要求給多少錢(一定給付)、履行同居(一定作為)、不准營業(不作為)
形成判決: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判決(白話一點就是形成新的法律關係)
例:離婚判決(本來是夫妻關係變成不是夫妻關係)
確定判決:確認法律關係成立不成立、或確認證書真偽之判決(白話一點就是針對舊的法律關係、既成的法律關係)
例:確認親子關係
例:要求給多少錢(一定給付)、履行同居(一定作為)、不准營業(不作為)
形成判決: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判決(白話一點就是形成新的法律關係)
例:離婚判決(本來是夫妻關係變成不是夫妻關係)
確定判決:確認法律關係成立不成立、或確認證書真偽之判決(白話一點就是針對舊的法律關係、既成的法律關係)
例:確認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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