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9 債權人甲對連帶保證人乙起訴,乙於收受起訴狀後,立即依法對主債務人丙為訴訟告知,然丙始終 未參加乙之訴訟。乙於甲勝訴確定、履行保證債務後,對丙起訴求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後訴法院之審判,不受前訴裁判所為判斷之拘束
(B)丙不得對乙主張前訴裁判之效力
(C)丙不得對乙主張前訴裁判關於主債務及保證債務之認定為錯誤
(D)丙因非前訴之當事人,故不受甲、乙間之判決效力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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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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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儒仔 大二下 (2021/09/05)
b只是不得主張本訴訟之裁判不當。c對的原因:前訴勝訴代表主債務存在、保證也存在.....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steve34562 國一上 (2021/07/06)

受通知隻參加人未參加,此時不得再爭執前判決之效力
A 既判力擴張,受前訴裁判所為判斷之拘束
B 丙得對乙主張前訴裁判之效力(受拘束自然得主張)
C 民事訴訟法67受通知而未參加時準用63條規定
D 丙為利害關係人

79 債權人甲對連帶保證人乙起訴,乙於收受起訴狀後,立即依法對主債務人丙為訴訟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