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者,如先函請各委員以書面審查並回 復審查意見方式辦理者,仍應彙整意見後召開會議決議之;惟如以書面洽各委員審查評審標準結果均無意見者,得免另行召開會議。(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