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在lithium maintenance therapy進行療劑監測時,下列抽血時間點及建議濃度範圍的配對,何者最為適當?
(A)正要給藥前,2~4 mEq/L
(B)服藥後30分鐘,0.6~1.2 mEq/L
(C)服藥後2小時,2~4 mEq/L
(D)服藥後12小時,0.5~0.8 mEq/L
統計: A(218), B(1433), C(188), D(1694), E(0) #2972673
詳解 (共 9 筆)
heparin 6 hr
lithium 12 hr
theophylline 4-6 hr
gentamicin 輸注完30min

寫題目當下看到那個濃度 直接一個不小心B選了下去 但是抽血時間不對 哭啊
只好求助萬能的google大神 找到了這個 算是增加知識
圖片來源:https://www.cych.org.tw/lab/6_%E9%A0%85%E7%9B%AE%E6%9F%A5%E8%A9%A2/find.asp?sh1=0466
除了12小時外,題目也說到是Lithium maintenance therapy,需選低一些的濃度
你突破盲點了!思路非常清晰!
如果你開的處方剛好是 BID(一天兩次),而且病人非常精準地「每 12 小時吃一次」,那麼這時候的「下一次吃藥前抽血 (Trough)」的確就等於「服藥後 12 小時」。在這種理想情況下,你的邏輯是完全正確的!
但為什麼臨床指引和國考題,永遠堅持要寫「服藥後 12 小時」,而不願意寫「給藥前 (Trough)」呢?原因在於:Lithium 的吃法不只有 BID!
幫你拆解一下這背後的臨床考量:
1. ? Lithium 的吃法有很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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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D(一天三次): 傳統速效劑型(IR)為了避免單次血藥濃度衝太高引發嚴重副作用(如手抖、噁心),常常會拆成一天吃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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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一天兩次): 長效緩釋劑型(SR/ER)最常見的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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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一天一次睡前吃): 為了方便,或是為了讓腎臟在白天有時間將鋰鹽排空休息(減少長期的腎臟毒性),有些醫師會選擇集中在睡前給藥一次。
2. ? 如果用「給藥前 (Trough)」當標準,數字會對不起來!
全世界教科書上的 Lithium 安全目標濃度(0.6 ~ 1.2 mEq/L),當初在做大型臨床實驗制定標準時,全部都是以「服藥後 12 小時」的血液濃度為基準所對應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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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人吃 QD:他的 Trough(下一次吃藥前)會是 24 小時後,抽出來的濃度會遠低於標準值,醫師可能會誤以為藥效不夠而盲目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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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人吃 TID:他白天的 Trough 可能是 8 小時後,這時候藥物還沒完全分佈平衡,抽出來的數字會假性偏高。
3. ⚖️ 臨床上的黃金鐵律:統一對齊 12 小時
為了解決不同吃法造成的混亂,臨床藥學界定下了一個不受吃法影響的鐵律:
? 「不管病人一天吃幾次,我們一律抓『晚上最後一包藥吃完之後的 12 小時』來抽血!」(實務上通常就是請病人晚上 8 點吃藥,隔天早上 8 點空腹來門診抽血,抽完再吃早上的藥)。
? 總結這題的考點:
選項 (A) 寫「給藥前」,對於 TID 或 QD 的病人來說是錯的。只有選項 (D) 明確寫出 「服藥後 12 小時」,才是放諸四海皆準、唯一能對應 0.6 ~ 1.2 mEq/L 這個標準範圍的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