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移民法 第10條 第7項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經許可定居者,應於三十日內向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逾期未辦理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廢止其定居許可。
23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經許可定居者,應於多久期限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