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股份有限公司提撥之法定盈餘公積,其性質屬將已實現之盈餘累積為公積。復按公司法所稱法定盈餘公積,又稱強制公積,為避免違反平課稅原則及影響股東對盈餘之分配,故股份有限公司於發生虧損年度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嗣後於發生盈餘年度尚不得經股東會決議將以前年度已用以彌補虧損之法定盈餘公積予以迴轉。
32.公司欲彌補虧損時,下列何項目應優先使用之? (A)資本公積(B)法定盈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