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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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Amber Huang 大三上 (2017/04/23)
443役男出境 517後備軍人申住所(含退伍軍人) 1.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即處以刑事罪。 2.僅課予後備軍人申報義務,並未限制其居住遷徙之自由,與憲法第10條無違背。 3.違反申報義務已產生 ( 妨害召集之結果),(嚴重影響國家安全),(以意圖避免召集論罪) ,乃屬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權限。 與憲法23條無牴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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