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
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規定,以下之情形為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
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法,使行政機關做成處分者。
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成行政處分者。
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答案(C)受益人未提出陳述意見書,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之規定,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並非不值得保護。
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5 下列何項行政處分之受益人,其信賴值得保護? (A)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過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