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中,下列何者由市長任免之,不必..-阿摩線上測驗
19F 許武忠 賣點鑽石回饋阿摩 高二下 (2021/01/31)
題目問說: 有一個機關的首長,市長有權力可以可以任選某人來做,而不用其他人同意。 以解題的方向來試著解釋題目想問的話,比較可能的應該是不會有爭議的單位,大概就是稅捐首長。 畢竟課稅依照法律規定,比較沒有營私的空間。 至於人事、警察、政風 這三個單位,如果市長都用自己人,不需依照人事法律規定經過人事單位承認,就比較可能會造成政權獨攬。 法規其實不是死的,總是有他制定的理由和時代背景,不會就想個理由猜猜看吧。 就算這次猜錯了,下次也記得正確答案了。 |
20F syuan 大三下 (2021/03/19)
地方制度法 第 55 條 :
I 直轄市政府置 市長 1 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 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 副市長 2 人,襄助市長處理市 政;人口在 250萬以上 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1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 14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II 直轄市政府置 秘書長1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 其1級單位主管或所屬1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 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3職等,由市長 任免之。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 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整理: 市長: 1人 ...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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