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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中,下列何者由市長任免之,不必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 免?
(A)人事首長
(B)警察首長
(C)稅捐首長
(D)政風首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大頭妮 高三下 (2015/04/22)
 不好意思!我找法條的結果是這樣,請高手幫忙確認一下,謝謝!  §55(2)直轄市:人事、主計、政風、警察、 X.....看完整詳解
19F
許武忠 賣點鑽石回饋阿摩 高二下 (2021/01/31)

題目問說:

有一個機關的首長,市長有權力可以可以任選某人來做,而不用其他人同意。


以解題的方向來試著解釋題目想問的話,比較可能的應該是不會有爭議的單位,大概就是稅捐首長。

畢竟課稅依照法律規定,比較沒有營私的空間。


至於人事、警察、政風 這三個單位,如果市長都用自己人,不需依照人事法律規定經過人事單位承認,就比較可能會造成政權獨攬。


法規其實不是死的,總是有他制定的理由和時代背景,不會就想個理由猜猜看吧。

就算這次猜錯了,下次也記得正確答案了。

20F
syuan 大三下 (2021/03/19)
地方制度法 第 55 條 :

I   直轄市政府置 市長 1 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

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 副市長 2 人,襄助市長處理市

政;人口在 250萬以上 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1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

14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

II 直轄市政府置 秘書長1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

其1級單位主管或所屬1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

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3職等,由市長

任免之。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

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整理: 市長: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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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12)

法規名稱:地方制度法


直轄市
主計、人事、警察、政風   (瘋警煮人)

縣(市)政府 主計、人事、警察、稅捐、政風    (瘋警睡主人)

鄉(鎮、市)公所 主計、人事、政風   (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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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中,下列何者由市長任免之,不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