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7. () 某家電子工廠勞工人數未滿30人,依法至少應設置之職業安全衛生 人員為下列何者?
(A)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B)甲種職業安全衛生 業務主管
(C)乙種職業安全衛生 業務主管
(D)丙種職業安全衛生 業務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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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3), B(205), C(217), D(1176), E(0) #2186898

詳解 (共 2 筆)

#530770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附表二 各類事業之事業單位應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營造業以外之事業單位

一、未滿三十人者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三十人以上未滿一百人者 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三、一百人以上未滿三百人者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一人。

四、三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者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一人。

五、五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者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一人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二人。

六、一千人以上者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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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5006
106年1月1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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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50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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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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