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積極競合):
1.★★★★
2....
23 下列行政管轄權競合之解決方法,何者錯誤?
(A)首先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B)兩機關均受理而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C)兩機關均受理但不能協議或有統一之必要者,由司法機關解釋定之
(D)在管轄尚未確定前,受理之機關均有為必要處置之義務
行政程序法第13條
23 下列行政管轄權競合之解決方法,何者錯誤? (A)首先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