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是問 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其訴
所以答案ABC 是不是為
第 261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於言詞辯論時為之。
於言詞辯論時所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原告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其訴
(☆)...
※題目有陷阱,題目強調的是撤回起訴,撤回起訴或撤回上訴會使得前審產生不同的效果。撤回起訴:將所有審級的起訴皆撤回,視同未起訴,第一審的判決也失去效力,不具有既判力撤回上訴:僅針對當時某一審級撤回上訴,不包含前審訴訟撤回,若第二審撤回上訴,將使第一審判決確定,具有既判力
4 原告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其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告仍得提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