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3條 (撤銷或廢止永久居留許可)
第四款 永久居留期間,每年居住未達一百八十三日。
24 依現行規定,外國人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身分後,除特殊情形外,每年至少應在臺居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