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高考_消防設備師:消防法規#127489
年份:114年
科目:專技◆消防設備師(士)◆消防法規
8 依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規定,消防設備人員受撤銷、廢止執業執照或停止執行業務之處分者,應於處分送達次日起幾日內,將執業執照繳交原登記主管機關註銷或收存。逾期未繳交者,由原登記主管機關公告註銷,並通知其所屬公會: (A)7 (B) 15 (C) 20 (D)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