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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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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對於不計入贈與總額項目之敘述,何者正確?
(A)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於所得稅法規定可列舉扣除之額度內,不計入贈與稅總額
(B)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每年在 220 萬元以內,不計入贈與稅總額
(C)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 100 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
(D)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每年在課稅 所得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不計入贈與總額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103 年 - 103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 #18925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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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0.807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comes781227
(2015/02/15)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 三、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無額度之限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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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對於不計入贈與總額項目之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