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務契約是指行政機關和人民締結互負給付義務之行政契約(學說上認為保險契約為雙務契約,要保人繳交保費,保險人於約定保險事故發生時負賠償責任),即為雙務契約。有償契約是指保險契約成立後,要保人附有繳保險費義務,而保險人於保險事故發生時,負有賠償被保險人所遭受之損失或給付約定金額之責任,故為有償契約,字面上的解釋跟雙務契約相同,但要找到不同之處就是是否產生「債之關係」雙務契約是指契約當事人雙方對於對方互負債務、互有債權的契約,舉例:買賣契約是雙務契約(物權與債權相互之間的移轉權利)。有償契約是指保險契約成立後,要保人附有繳保險費義務,而保險人於保險事故發生時(有可能不會發生),負有賠償被保險人所遭受之損失或給付約定金額之責任,故為有償契約。附合契約是指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契約之內容,並以此與不特定相對人訂定契約,不特定相對人僅能依照其既定內容加入的契約。其它常考的題目也一起補充非要式契約又稱不要式契約,為僅須當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致,而不須具備任何方式即能成立的契約形式。繼續性契約是指當事人在一定期間內,按照原定的條件,繼續履行合約的契約。例如:定金、消費借貸、寄託、押租金契約等皆屬之。條件式契約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契約,以某一特定事項之發生或不發生為條件,當該特定事項發生或不發生時,契約即生效或失效。例如:「如果明年的房價下跌,我們就買這間房子」。
8 保險契約成立後,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因給付保險費,而換取保險人承諾負擔危險責任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