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下列何者不適用?
(A)鄉鎮公所代表選舉當選人
(B)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
(C)平地原住民區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
(D)直轄市議員選舉當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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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955), C(21), D(14), E(0) #1668923
統計: A(71), B(955), C(21), D(14), E(0) #1668923
詳解 (共 4 筆)
#2738285
釋331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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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8016
7 關於罷免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罷免之
(B)不具有選舉區之不分區立法委員,所有選舉人皆可罷免 除非被退黨or自行辭職
(C)罷免權之行使,以該被罷免人有具體違法失職行為為前提 無須
(D)行使罷免權之要件及程序,明定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中 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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