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屬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者,除分段完工 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外,逾分段進度且逾最後履約期限者,其 逾期違約金為:
(A)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逾最後履 約期限之違約金。
(B)計算逾分段進度之違約金。
(C)分別計算違約金。但 逾最後履約期限之違約金,應扣除已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部分之金額計算 之。
(D)個別計算違約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0), C(79), D(3), E(0) #2075776

詳解 (共 1 筆)

#3681264
採購契約要項 第47點 契約訂有分段進...
(共 2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